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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買街口判無效 36億返還價金去哪了?街口7點聲明回應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泰山 (1218-TW) 2023 年爆發經營權之爭,前董事長詹景超卸任前以 36 億元投資「街口支付」4 成股權,遭北院判決交易無效,命令返還 36 億元,今 (3) 日傳出法院假扣押執行發現相關帳戶「近乎歸零」,泰山不排除聲請管收街口創辦人、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對此,街口金科晚間發出 7 點聲明,強調已依程序上訴二審,並駁斥媒體報導已嚴重誤導社會大眾,董事長胡亦嘉也在臉書開砲「只有在逃亡的人,才會幻想所有人都要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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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買街口判無效 36億返還價金去哪了?街口7點聲明回應。(圖:街口支付提供)

街口金科 7 點聲明回應外界指控,第一,與泰山訴訟尚在二審程序,未有定讞,法院尚未做出最終判決,媒體卻未經查證即報導,已嚴重誤導社會大眾。


第二,媒體使用誇大標題與戲劇化內容,嚴重混淆視聽,不僅造成社會不安,也對街口品牌聲譽造成重大傷害。

第三,街口金科尊重司法程序,已依程序上訴二審,盼法院依法還公道。

第四,有關泰山與街口金科簽約日資訊揭露問題,雙方於 2023 年 5 月 6 日簽訂合約,並由泰山至證交所開記者會公開說明。但法院一審指出訊息直到 5 月 8 日才公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與事實不符。

第五,關於股東持股登記的爭議,在街口金科股東名冊中,泰山早已為股東,登記延遲係由泰山處理,並非如某些媒體報導所稱「一張股票都沒拿到」。

第六,法院一審理由罔顧實務常識,指街口金科未要求提供董事會會議記錄與股東會議資料,認定未善盡查證義務即判案無效。此等流程在被投資或併購實務中並非常態,也非必要條件。

第七,關於泰山董事會合法性爭議,街口金科指出,在簽約當時,泰山董事長與法律顧問、會計師事務所代表等均在場,並同步於證交所公開記者會說明。若當時質疑董事會決議程序,理應即刻提出,卻於事隔至今才稱董事會違法而導致合約無效,此種邏輯若成立,幾乎任何簽約都可能後設置障礙,令人難以接受。

關於此案,銀行局官員指出,如果已是大股東,會來確認適格性的問題,也就是合不合乎法規,如果股權有所異動,也是要等到選派董事之後,因為大股東變動是民事的問題。

至於外界關心的海角 36 億,官員強調,錢如果已經匯過來,就不會憑空不見,若是已有資金返還的判決,也要經過一定的執行程序。假設真的有缺口,街口也要來報告如何因應,銀行局會緊盯這個案子,密切掌握最新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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