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北三大交易所聯手出擊!程序化交易新規今上路 高頻交易迎史上最嚴監管
鉅亨網編譯陳韋廷
今年 4 月 3 日,中國滬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發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該細則在今 (7) 日正式上路,為期三個月的過渡期旨在幫助市場主體做好適應性調整和技術準備。該新政策旨在透過強化程序化交易監控、完善高頻交易監管等措施,旨在減少一般投資人與程序化交易間的不對等優勢,維持市場公平性。

新規定對四類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為更明確規定,包括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瞬時撤單、頻繁拉抬打壓及短時間大額成交等具體情形。
此外,上交所細則特別明確高頻交易認定標準,單一帳戶每秒申報撤單合計超 300 筆,或單日累計申報撤單超 20000 筆。
針對高頻交易,細則從四方面加強監管;要求投資人履行額外報告義務,包括高頻交易系統伺服器位置、測試報告及故障應急方案;設定針對性的異常交易監管標準;強化交易監管力度,對違規行為從嚴從重採取自律管理措施;實施差異化收費政策,研究收取更高流量、單費等市場化調節手段。
資深律師董毅智認為,新規定將為量化私募基金帶來更嚴格的合規要求,促使機構重視合規治理能力建設,並改善風險管理體系。
澤大律所律師毛聖霞表示,新規定明確了量化指標、流動性調節費用及策略審核要求,顯著提高了高頻交易策略的合規成本。
為規範程序化交易發展,中證協上周五 (4 日) 也發布《程序化交易委託協議(示範文本)》,為券商提供參考範本。這一示範文本共 25 條,涵蓋程序化交易報告、交易行為管理、高頻交易管理及違約責任等內容,明確客戶禁止交易行為及證券公司管理權限,特別是對高頻交易實施差異化從嚴管理。
中證協也強調,這一文本屬於非強制性指導文件,券商可依實際情況參考使用,以保障各方合法權益,促進程序化交易規範發展。
東吳證券分析師盧立法指出,細則的實施將有效遏止市場操縱與過度投機行為,提升市場穩定性,並標誌著資本市場交易監管進一步精進與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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