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發興業:前主要股東應對公司承擔約3236萬元人幣彌償義務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水發興業(00750-HK)稱,根據今年6月23日仲裁裁決裁定前主要股東應對公司承擔約3236萬元人民幣的彌償義務,應由前主要股東於仲裁裁決作出之日起20日內支付給公司。(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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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水發興業(00750-HK)稱,根據今年6月23日仲裁裁決裁定前主要股東應對公司承擔約3236萬元人民幣的彌償義務,應由前主要股東於仲裁裁決作出之日起20日內支付給公司。(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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