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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大而美法案》 美政府縮限太陽能、風能計畫聯邦稅收補貼資格 產業跳腳

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針對太陽能和風能計畫的聯邦稅收補貼資格,美國財政部周五 (15 日) 公佈更嚴格的規定,以響應川普總統新簽署的稅收和支出法案,因該法案將在未來兩年內逐步取消相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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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REUTERS/TPG)

修訂後的規定改變長期以來對「在建」計畫的定義,要求大型太陽能陣列和風電場的開發者必須完成實質工作,而不僅僅是證明他們已經投資了資本。這些變化是為了響應川普上個月簽署的行政命令,旨在限制稅收抵免資格,除非相應設施的實質部分已經建成。


自今年一月上任以來,川普多次試圖阻止風能和太陽能的發展,稱其為不可靠、昂貴,並過度依賴中國的供應鏈。

根據川普上個月簽署的《大而美法案》,計畫必須在明年七月之前開始建設,或在 2027 年底之前投入使用,才能獲得 30% 的稅收抵免及可能進一步提高補貼的獎金。

新規定適用於自 9 月 2 日起開工的工程。根據新規定,公用事業規模的項目必須證明其已進行了大量且持續的實體工作,才有資格獲得稅收抵免。這些項目仍有四年的時間來申請補助。

在過去十年中,專案開發者可以透過「安全避風港」條款來保護他們的項目,使其在稅收抵免到期或降級之前保持資格。具體來說,開發者只需在專案總成本中花費 5% 的資金,就可以在接下來的四年內確保該專案仍然符合稅收抵免的資格,而不必立即完成專案的建設或投入使用。

根據一份機構文件,「實質」工作不包括許可、設計或或庫存零件。財政部表示,規模在 1.5 兆瓦以下的小型項目仍可使用 5% 的「安全避風港」條款,這對住宅太陽能產業是一個正面的訊號。

然而,太陽能產業的一個貿易組織表示,這些新規將對企業造成傷害,並削弱立法者制定《大而美法案》的初衷。太陽能產業協會執行長 Abigail Ross Hopper 聲明表示:「這是川普政府又一次削減能源的行為,將進一步延遲可負擔、可靠電力的建設。美國家庭和企業將因此支付更多電費,而中國將在電力供應 AI 方面繼續超越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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