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A股港股

邦幫堂寇權:“聯姻”銀行將成P2P平臺標配

鉅亨網新聞中心


7月18日,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發布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管理層針對互聯網金融制定的有史以來最高層級、最正式、最全面的指導意見。自此,互聯網金融再也不是監管空白。

邦幫堂董事長寇權在第一時間接受多家媒體采訪時表示,透過此指導意見,能夠看到監管層對互聯網金融創新的鼓勵和支援,甚至對創新過程中的試錯也能極度包容,這是對整個行業的重大利好!


其中,針對互聯網金融的定義里面明確增加了互聯網信托、互聯網保險、互聯網小額貸款、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消費金融等細分版本,可見分類監管的趨勢非常明確,一旦明確互聯網金融的金融屬性,劃清各監管機構的職責和權限,行業規範就有了可能性。同時,傳統金融機構,如銀行、信托、基金、保險可能會大踏步進入互聯網金融領域,競爭格局將更加激烈,中小型平臺的生存壓力倍增。

P2P定位資訊中介 不合規者將被“吃”

《指導意見》明確了P2P機構的“資訊中介”身份和屬性,寇權認為,這意味著部分P2P平臺以理財產品的名義進行宣傳並不合規。作為合規的“資訊中介”平臺,肯定不能匯集資金,包括投資者資金都要進行第三方托管,平臺自身不能為投資者提供擔保,平臺不能承擔信用流動性風險,不能承擔貸款業務或開展受托投資。

“作為行業老兵,我們看到,P2P平臺在獲得野蠻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的問題,其中一些問題就出在身份混淆,有些平臺的確扮演著“信用中介”的角色誤導投資人,所以急需門檻對此進行約束和明確。“寇權說,未來不符合監管標準的平臺將被“吃掉”,如果不加以糾正,十之八九的平臺可能面臨被淘汰的風險。同時,有技術實力、能夠很好解風險管控和成本問題的平臺,以及如邦幫堂這種主打“園區型O2O”模式的專注細分領域的P2P平臺將會並存於市場。

銀行存管成定局 “聯姻”銀行成平臺標配

針對“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寇權表示,通過銀行實現第三方資金存管是P2P平臺發展很重要的一步,有利於行業交易操作正規化、運營資訊透明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漫長的經營過程中,已形成較完善的金融風控體系,由銀行來做P2P資金存管安全度更高。P2P資金存管至銀行,不僅能夠幫助降低平臺跑路風險,更好地解決投資人資金安全問題,還能幫助P2P平臺增加信用背書,從而獲得更多投資者認可,這有助於P2P行業的健康發展。

寇權坦言,《指導意見》中對銀行存管制度的明確,改變了以第三方支付機構構建P2P平臺資金托管體系的行業現狀,將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在P2P行業的資金托管業務造成沖擊。寇權預測,指導意見下發后,勢必會有越來越多的銀行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開通資金托管服務,而沒有進行銀行資金托管的P2P平臺不具合規性,將很難在行業中立足。

“事實上,早在《指導意見》出臺之前一些P2P平臺已先行一步與銀行達成了戰略合作,其中邦幫堂選擇的合作方是民生銀行(行情600016,咨詢),未來這類P2P平臺將更能得到市場的認同和用戶的信任,發展空間也會更持續、穩定。”寇權說。

據寇權介紹,資金托管作為銀行的傳統業務,各P2P平臺可與銀行當地分行溝通,即可開通。因為P2P行業的特殊性,所以目前銀行托管P2P資金尚不普遍,《指導意見》發布后,相信整個行業將全面推進兩方面的業務,一是風險保障金的資金監管業務,二是交易過程中的資金托管業務。

以小貸現行規定做參考 網絡小貸監管也分類

《指導意見》中規定,“互聯網小貸要按照小貸公司監管要求實施監管”。對此,寇權表示,相比傳統小貸公司,網絡小貸的優勢在於實現網上借款資訊的匯聚,與借款用戶實現不見面的對接。其實質是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向客戶提供小額貸款服務。

寇權認為,《指導意見》中對互聯網小貸按照小貸公司監管要求的明確規定,主要出於以下幾方面考慮,一方面《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還在準備階段,互聯網小貸作為小額貸款公司群體的一員,以《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進行監管更加貼合實際;同時,互聯網小貸僅是將客戶借款需求從線下分散搜集,變為線上統一管理,並未改變小貸公司從企業到個體的借貸模式,這與個體到個體的P2P借貸模式有本質不同,必須進行分類監管。另外,《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是已執行的相對成熟的相關管理法規,參照該辦法有利於降低監管難度,有利於行業的快速發展。

同業合作成趨勢 優勢互補利大局

根據《指導意見》,監管部門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並對銀行、保險公司、小微金融服務機構能夠對互聯網金融給予的協作進行了明確。寇權認為,分析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自發達成的同業合作,可以推斷出未來行業中可能出現的同業合作大致有三種:在資金安全層面,可以與各大銀行牽手,完成交易過程中資金的托管和風險保障金的監管,降低平臺跑路風險;在風險分散層面,可以與各大保險公司達成一致,提升風險抵御能力;在數據使用方面,可與第三方或同業征信公司,以及大數據反欺詐服務商“聯姻”,實現數據共用。

寇權說,在上述三個方面,業界已有一些平臺走在了政策發布之前,比如邦幫堂就分別與民生銀行、陽光保險、同盾科技、上海資信、鵬元征信,以及同行業平臺的征信公司等達成了合作,全力完善平臺風控體系,保障投資人資金安全。

P2P上市之門洞開 融資渠道更多元

《指導意見》提出,支援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互聯網金融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並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寇權認為,拓寬互聯網金融的融資渠道,不僅有利於平臺和行業的自身發展,還間接拓展了廣大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這是“生態化”的利好政策。同時,監管明確鼓勵優質平臺在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向行業注入一針“強心劑”,由此P2P平臺在國內上市步伐將加快。

事實上,此前早已有P2P平臺將目光投向資本市場,但由於行業飽受風險事件困擾,上市之路舉步為艱。寇權分析稱,如今獲得政策鼓勵的P2P行業有望擺脫粗放式發展階段,優質企業勢必體現出更強的融資能力。如果成功打開上市之門,一向諱莫如深的P2P行業無疑是向陽光化邁出了重大一步。進入資本市場之后,除了實現融資功能助推平臺進一步發展以外,更有相關公司治理、規範運作的示范效應,這對於P2P行業而言可能更為重要。示范效應之下,相信未來會有眾多P2P企業在資本市場掛牌由此,P2P行業兩極分化現象可能更加明顯,深度洗牌隨時展開。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