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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美國突襲逮「外勞」事件重演!安永籲台企外派須守3大規範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隨著美國擴大吸引外資、加強移民與勞工檢查,台灣企業赴美投資已成趨勢,但外派員工簽證合規性成為重大的風險。近日美國喬治亞州的韓國電動車電池廠遭突襲逮捕近 500 名外籍員工,更突顯企業必須謹慎遵守簽證與工作規範,安永提醒台企在投資與外派員工赴美前,需同步檢視簽證等合規風險性,並注意三項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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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美國突襲逮「外勞」事件重演!安永籲台企外派須守3大簽證規範。(圖: shutterstock)

美國總統川普自重返白宮,即強調強化邊境與打擊非法外勞,移民執法行動再度升溫。台灣企業在美擴張布局之際,外派人力合規問題也成為不可忽視的風險。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人力資本諮詢服務執業會計師林鈺芳、執行總監黃品棋指出,許多企業為因應人力與時效需求,仍讓員工持 ESTA(電子旅行授權) 或 B1/B2 旅遊簽證赴美短期工作,卻忽略美國移民法規嚴格限制。

基本上,若企業外派員工短期赴美開會或考察,可申請 B1/B2 簽證,但若涉及長期工作或管理職務,必須依規申請 L1(公司跨國企業內部調派的簽證)、H-1B(臨時工作簽證) 或 E1/E2(條約商 / 條約投資人簽證) 等合適簽證,否則企業與員工都可能將面臨驅逐處罰或鉅額罰款。

赴美外派3大簽證重點

林鈺芳提醒台灣企業在投資與外派員工赴美前,需同步檢視簽證等合規風險性,並注意以下三項重點。

1.       外派員工赴美長期工作 需申請合規簽證

台灣企業若要派員工長期赴美工作,需申請 L1 或者 H-1B 簽證、E1/E2 簽證。可以由台灣公司在美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向美國移民局 (USCIS) 提出 L1 簽證申請。特別要注意的是, L1 簽證資格要求申請人在申請簽證的前三年內,與台灣公司有至少一年以上的聘僱關係。

2.       赴美新設公司 可善用 E1/E2 簽證

由於 E1/E2 簽證的條件相較 L1/H1 寬鬆,台灣國籍的投資人與外派員工皆可申請,適合初到美國投資且新成立的公司。

3.       提前規劃簽證時程

一般而言外派員工必須在台灣向美國在台協會 (AIT) 提出簽證申請、通過面試並取得簽證後才能赴美,若是在遞交申請書後出差到美國,也須記得回台跟 AIT 面試,才能拿到簽證,建議企業提早準備遞件申請,並預留 3 至 6 個月的等待安排面試及簽證審核通過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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