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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股東會通過私募有價證券案,期限屆滿後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6款


公司代號:3230


公司名稱:錦明

發言日期:2026/03/10

發言時間:15:10:08

發言人:李顯章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5/03/10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

3.追補發行日期:NA

4.變動原因:本公司於民國114年6月27日股東會決議發行私募普通股

以15,000,000股為上限,及發行私募轉換公司債以 1,500張為上限,

視適當時機及市場狀況,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預計募集額度上限

為150,000仟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三次辦理。

因期限將至及作業時程限制,決議不辦理私募計劃。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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