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頒令《成報》母公司清盤 畢馬威:不影響出版業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3 12:29
有76年歷史的《成報》,其母公司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今年4月遭債權人入稟高院申請清盤,高院早前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杜艾迪(右一)及黃詠詩(左一)作臨時清盤人,並於昨日頒下正式清盤令。 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有76年歷史的《成報》,其母公司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8010-HK)今年4月遭債權人入稟高院申請清盤,香港高院早前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作臨時清盤人。高院昨(12)日開庭聆訊,由於畢馬威及債權人對清盤呈請均表明中立,聆案官遂正式頒下正式清盤令。畢馬威昨發表聲明,強調清盤不會影響成報出版業務的經營,包括成報和雜誌的出版。
香港《明報》報導,高院聆案官昨同時頒令,臨時清盤人如有其他相關申請,須於7日內提出。臨時清盤人畢馬威會計師行表示,臨時清盤人已接受成報董事長谷卓恆經修改後的投資要約。
成報管理層昨回覆傳媒查詢表示,該報所有業務都不會受到影響,將如常運作及繼續出版,並非常感謝傳媒及社會人士關注成報動向及給予支持,將銘記於心。管理層又指出,員工依然緊守工作崗位,上下一心,將重整旗鼓,廣招人才加盟。剛升任成報總編輯的劉美儀亦指出,公司將繼續招聘人手,亦有接獲求職信,部分來自有經驗的應徵者。她表示,管理層不希望有太多負面消息,以免影響同事。
資料顯示,成報今年4月遭債權人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入稟高院申請清盤,高院於上月13日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杜艾迪及黃詠詩作臨時清盤人,但成報戶口其後突遭凍結,致無法清繳印刷費,令成報於上月17日起一度停刊16日,至本月6日復刊。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債權人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成立,股東包括持大陸證件的王雪華,而王雪華的登記地址在福建。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成立,主要業務為出版報章及書籍。根據成報於今年4月發布的《有關本公司復牌申請現狀之更新資料》文件中指出,原為上市公司的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其股份於2005年4月28日開始停止買賣,2011年正式被除牌。
《成報》的母公司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傳昨被清盤,公眾關注子公司成報會否受波及而被迫「執笠」。律師梁永鏗回應本報查詢時指出,一般來說,由於母公司只持有成報的股份,母公司清盤不等於成報清盤,成報的營運應不會受影響。惟梁又稱,清盤人在評估成報的價值後,或會選擇出售成報來「找數」還債。
梁永鏗表示,在一般清盤程序下,清盤人會先計算公司資產、整理公司的帳目及確認債權人等資料。由於清盤屬公開資料,或會有新債權人在得悉公司清盤後陸續接觸清盤人。清盤人其後會與債權人召開會議,討論公司資產的最佳處理方法。
梁表示,公司清盤後,會先償還有抵押品的債項,之後會處理拖欠的薪金,再處理其他沒有抵押品的債項。
梁舉例,當有人持有一間公司的股份後破產,其破產一事不會影響公司的運作,成報母公司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只是持有子公司成報的股份,母公司清盤不等於成報清盤,亦不會對成報營運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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