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金管會宣布,為了提供投資人更全面、便利的跨市場投資服務,將大幅放寬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人」可受託的有價證券交易範圍,由現行的上市櫃股票,擴大至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掛牌交易的所有有價證券,如主被動 ETF、ETN、轉交換債等。此項新制將於下週一 (6 月 15 日) 正式發布實施,現行 10 家期貨商可望進一步擴大業務。
根據證期局最新統計,目前市場上共有 10 家期貨商、總計 23 個據點擔任證券交易輔助人,現行規定每家輔助人「只能代理一家證券商」。在營運表現上,證券交易輔助人於 2026 年 1 至 4 月的總交易量已達 1858.08 億元,相較於 2025 年同期大幅成長 187.5%。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現行證券交易輔助人 (即期貨商代理證券商業務) 可接受投資人委託並交付券商執行的範圍,僅限於上市櫃股票(含融資券)、興櫃股票交易、公開申購及外國有價證券交易等。
期貨商的本業雖為期貨,但目前市場上絕大部分的期貨商品 (如台股指數期貨、個股期貨或台指選擇權) 都與有價證券高度相關。許多期貨投資人並非單純進行期貨交易,而是透過現貨與期貨之間的資產組合,來達到避險與套利的目的。
過去法規未放寬前,投資人若想進行跨市場的組合交易,必須分別在期貨商與證券商開戶,下單時也必須跑兩個地方分別操作。本次透過法規調適平台評估並通過放寬後,未來投資人在期貨商處即可享受「一站式」服務,同時下單期貨與證券。
本次修正後,期貨商可受託範圍將由現行上市櫃股票,全面擴大到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掛牌交易的有價證券。包括指數股票型基金 (被動式 ETF)、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主動式 ETF)、指數投資證券(ETN)、認購(售) 權證、受益證券 (如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 REITS、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REATS)、臺灣存託憑證(TDR)、轉(交) 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證期局強調,雖然這項放寬並非基於特定市場規模考量,但開放更多證券商品種類後,投資人在進行跨市場套利時會更加方便、有效率。過去期貨商無法幫客戶執行 ETF 和 ETN 的交易,新制上路後將全面解禁,有助於促進整體資本市場的效率與流動性。
媒體追問,開放後會對產業產生什麼效益?黃厚銘說明,對期貨商而言,最直接的好處是擴大產品線後能招攬更多客戶,進而增加手續費收入;對證券商而言,由於期貨商是擔任其代理人,若期貨商成功招攬更多客戶下單,證券商也能從中獲得業績,雙方將針對佣金進行分潤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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