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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經104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本年度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347,758,02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34,775,80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乙案,業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51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4年8月19日經授商字第104011705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擬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自104年8月28日發放並上市買賣,茲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三、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上市股票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股票已採全面無實體發行。
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部。
六、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4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原新股權利證書同時終止上市。未開立集保帳戶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104年8月14日(星期五)以「新股權利證書」方式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本公司股務部再依股東之申請將增資股份轉入股東之集保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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