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冠:本公司接獲證交所通知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公司代號:8101


公司名稱:華冠

發言日期:2026/08/17

發言時間:18:53:12

發言人:何文魁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5/08/17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同細則

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

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5/08/1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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