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01
2.公司名稱:昱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5
6.報導內容:報導標題為「碩禾導電漿 杜邦擬告侵權」
7.發生緣由:報導中指出:「太陽能電池大廠昱晶總經理潘文輝證實,已收到杜
邦的存證信函,昱晶一接到後,隨即要求碩禾提出專利證明,但後來碩禾無法
給予明確回覆,礙於恐捲入後續的專利糾紛,昱晶11月下旬已停用碩禾正銀漿
料。」本公司並未收到上開報導的存證信函,亦未發表與上開報導有關之聲明,
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