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建議全面開放優先股 允許股東權利自由約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小米公司今午在兩會期間舉行記者會,就關於繼續改善創業創新環境提出建議,其中包括:《公司法》應「自由約定」原則,接受人力資本出資、解決股東之間股權比例的限制,解決股東自由約定中程式設定的限制,全面推行優先股、加大股東自由約定空間。
此外,該公司建議實行公司章程工商備案制,僅對股東自由約定表決權的比例做形式審查,而不再進行實質性審查,改善創業創新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ta/t)~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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