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第十篇42-48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18 14:46
第十篇 加快改善生態環境
以提高環境品質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人民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協同推進人民富裕、國家富強、中國美麗。
第四十二章 加快建設主體功能區
強化主體功能區作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基礎制度的作用,加快完善主體功能區政策體系,推動各地區依據主體功能定位發展。
第一節 推動主體功能區佈局基本形成
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調整優化空間結構,推動形成以“兩橫三縱”為主體的城市化戰略格局、以“七區二十三帶”為主體的農業戰略格局、以“兩屏三帶”為主體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以及可持續的海洋空間開發格局。合理控制國土空間開發強度,增加生態空間。推動優化開發區域產業結構向高端高效發展,優化空間開發結構,逐年減少建設用地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動重點開發區域集聚產業和人口,培育若干帶動區域協同發展的增長極。劃定農業空間和生態空間保護紅線,拓展重點生態功能區覆蓋範圍,加大禁止開發區域保護力度。
第二節 健全主體功能區配套政策體系
根據不同主體功能區定位要求,健全差別化的財政、產業、投資、人口流動、土地、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政策,實行分類考核的績效評價辦法。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加大對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區域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立國家公園體制,整合設立一批國家公園。
第三節 建立空間治理體系
以市縣級行政區為單元,建立由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差異化績效考核等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建立國家空間規劃體系,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進“多規合一”。完善國土空間開發許可制度。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接近或達到警戒線的地區實行限制性措施。實施土地、礦產等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程。提升測繪地理資訊服務保障能力,開展地理國情常態化監測,推進全球地理資訊資源開發。
圖片來源:中新網/新華網
第四十三章 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樹立節約集約迴圈利用的資源觀,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大幅提高資源利用綜合效益。
第一節 全面推動能源節約
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全面推進工業、建築、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實施鍋爐(窯爐)、照明、電機系統升級改造及餘熱暖民等重點工程。大力開發、推廣節能技術和產品,開展重大技術示範。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和節能自願活動,推動能源管理體系、計量體系和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開展能源評審和績效評價。實施建築能效提升和綠色建築全產業鏈發展計劃。推行節能低碳電力調度。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
第二節 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民節水行動計劃。堅持以水定產、以水定城,對水資源短缺地區實行更嚴格的產業準入、取用水定額控制。加快農業、工業、城鎮節水改造,紮實推進農業綜合水價改革,開展節水綜合改造示範。加強重點用水單位監管,鼓勵一水多用、優水優用、分質利用。建立水效標識制度,推廣節水技術和產品。加快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實施雨洪資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
第三節 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嚴控新增建設用地,有效管控新城新區和開發區無序擴張。有序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和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推進建設用地多功能開發、地上地下立體綜合開發利用,促進空置樓宇、廠房等存量資源再利用。嚴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規模,探索建立收儲制度,盤活農村閒置建設用地。開展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調查評價。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20%。
第四節 加強礦產資源節約和管理
強化礦產資源規劃管控,嚴格分區管理、總量控制和開採準入制度,加強複合礦區開發的統籌協調。支援礦山企業技術和工藝改造,引導小型礦山兼併重組,關閉技術落後、破壞環境的礦山。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實施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範工程、礦產資源保護和儲備工程,提高礦產資源開採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完善優勢礦產限產保值機制。建立礦產資源國家權益金制度,健全礦產資源稅費制度。開展找礦突破行動。
第五節 大力發展迴圈經濟
實施迴圈發展引領計劃,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迴圈連結,加快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按照物質流和關聯度統籌產業佈局,推進園區迴圈化改造,建設工農複合型迴圈經濟示範區,促進企業間、園區內、產業間耦合共生。推進城市礦山開發利用,做好工業固廢等大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建設城市餐廚廢棄物、建築垃圾和廢舊紡織品等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系統,規範發展再製造。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的銜接。
第六節 倡導勤儉節約的生活方式
倡導合理消費,力戒奢侈消費,制止奢靡之風。在生產、流通、倉儲、消費各環節落實全面節約要求。管住公款消費,深入開展反過度包裝、反食品浪費、反過度消費行動,推動形成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推廣城市自行車和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服務系統。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第七節 建立健全資源高效利用機制
實施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強化目標責任,完善市場調節、標準控制和考核監管。建立健全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製度,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健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標準體系,提高建築節能標準,實現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強化節能評估審查和節能監察。建立健全中央對地方節能環保考核和獎勵機制,進一步擴大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建立統一規範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出讓平臺。組織實施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
第四十四章 加大環境綜合治理力度
創新環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實現環境品質總體改善。
第一節 深入實施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制定城市空氣品質達標計劃,嚴格落實約束性指標,地級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數減少25%,加大重點地區細顆粒物污染治理力度。構建機動車船和燃料油環保達標監管體系。提高城市燃氣化率。強化道路、施工等揚塵監管,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加強重點流域、海域綜合治理,嚴格保護良好水體和飲用水水源,加強水質較差湖泊綜合治理與改善。推進水功能區分區管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80%以上。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和綜合防治。實施土壤污染分類分級防治,優先保護農用地土壤環境品質安全,切實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
第二節 大力推進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總量減排
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完善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加強工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公佈未達標企業名單,實施限期整改。城市建成區內污染嚴重企業實施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開展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改革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擴大污染物總量控制範圍。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全國排放總量下降10%以上。對中小型燃煤設施、城中村和城鄉結合區域等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沿海和匯入富營養化湖庫的河流沿線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實施總氮排放總量控制。實施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
第三節 嚴密防控環境風險
實施環境風險全過程管理。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加大重點區域、有色等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加強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風險評估能力建設。推進核設施安全改進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
第四節 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收運系統,提高垃圾焚燒處理率,做好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改造,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現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達標運作,城市、縣城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建立全國統一、全面覆蓋的實時線上環境監測監控系統,推進環境保護大數據建設。
第五節 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
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環境責任,開展環保督察巡視,建立環境品質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機制。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區環保機構,推行全流域、跨區域聯防聯控和城鄉協同治理模式。推進多污染物綜合防治和統一監管,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立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嚴格環保執法,開展跨區域聯合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和違法排污黑名單制度,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資訊公開,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實行領導幹部環境保護責任離任審計。
第四十五章 加強生態保護修復
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推進自然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全面提升各類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築牢生態安全屏障。
第一節 全面提升生態系統功能
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強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保護培育森林生態系統。發揮國有林區林場在綠化國土中的帶動作用。創新產權模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植樹造林。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擴大退耕還林還草,保護治理草原生態系統,推進禁牧休牧輪牧和天然草原退牧還草,加強“三化”草原治理,草原植被綜合蓋度達到56%。保護修復荒漠生態系統,加快風沙源區治理,遏制沙化擴展。保障重要河湖濕地及河口生態水位,保護修復濕地與河湖生態系統,建立濕地保護制度。
第二節 推進重點區域生態修復
堅持源頭保護、系統恢復、綜合施策,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繼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強化三江源等江河源頭和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加大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生態走廊、三峽庫區等區域生態保護力度,推進沿黃生態經濟帶建設。支援甘肅生態安全屏障綜合示範區建設。開展典型受損生態系統恢復和修復示範。完善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開展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制度。有步驟對居住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與緩衝區的居民實施生態移民。
第三節 擴大生態產品供給
豐富生態產品,優化生態服務空間配置,提升生態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加大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等保護力度,加強林區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適度開發公眾休閒、旅遊觀光、生態康養服務和產品。加快城鄉綠道、郊野公園等城鄉生態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森林城市,建設森林小鎮。打造生態體驗精品線路,拓展綠色宜人的生態空間。
第四節 維護生物多樣性
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強化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加大典型生態系統、物種、基因和景觀多樣性保護力度。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與評估,完善觀測體系。科學規劃和建設生物資源保護庫圃,建設野生動植物人工種群保育基地和基因庫。嚴防並治理外來物種入侵和遺傳資源喪失。強化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嚴厲打擊象牙等野生動植物製品非法交易。
第四十六章 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堅持減緩與適應並重,主動控制碳排放,落實減排承諾,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貢獻。
第一節 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有效控制電力、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碳排放,推進工業、能源、建築、交通等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支援優化開發區域率先實現碳排放達到峰值。深化各類低碳試點,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推動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實行重點單位碳排放報告、核查、核證和配額管理制度。健全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碳排放標準體系。加大低碳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力度。
第二節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生產力佈局等經濟社會活動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適時制定和調整相關技術規範標準,實施適應氣候變化行動計劃。加強氣候變化系統觀測和科學研究,健全預測預警體系,提高應對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能力。
第三節 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積極承擔與我國基本國情、發展階段和實際能力相符的國際義務,落實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國家自主貢獻。積極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談判,推動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深化氣候變化多雙邊對話交流與務實合作。充分發揮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作用,支援其他發展中國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第四十七章 健全生態安全保障機制
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生態風險防控體系,提升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對能力,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第一節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落實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建立森林、草原、濕地總量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完善財政支援與生態保護成效掛鉤機制。建立覆蓋資源開採、消耗、污染排放及資源性產品進出口等環節的綠色稅收體系。研究建立生態價值評估制度,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實物量核算賬戶。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和賠償制度,落實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第二節 加強生態環境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
建立健全國家生態安全動態監測預警體系,定期對生態風險開展全面調查評估。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聯動的生態環境事件應急網路,完善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資訊報告和公開機制。嚴格環境損害賠償,在高風險行業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
第四十八章 發展綠色環保產業
培育服務主體,推廣節能環保產品,支援技術裝備和服務模式創新,完善政策機制,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壯大。
第一節 擴大環保產品和服務供給
完善企業資質管理制度,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技術諮詢、系統設計、設備製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環境基礎設施領域,開展小城鎮、園區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試點。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推動先進適用節能環保技術產品走出去。統籌推行綠色標識、認證和政府綠色採購制度。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完善煤矸石、餘熱余壓、垃圾和沼氣等發電上網政策。加快構建綠色供應鏈產業體系。
第二節 發展環保技術裝備
增強節能環保工程技術和設備製造能力,研發、示範、推廣一批節能環保先進技術裝備。加快低品位餘熱發電、小型燃氣輪機、細顆粒物治理、汽車尾氣凈化、垃圾滲濾液處理、污泥資源化、多污染協同處理、土壤修復治理等新型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餘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迴圈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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