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機企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公司名稱:利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 號令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及發放方式 (1)員工酬勞:新台幣2,734,348元。 (2)董監酬勞:新台幣1,640,608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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