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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31 2.公司名稱:永信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不適用 6.報導內容: 不適用 7.發生緣由: 因本公司疏失誤以為未達申報標準,未申報 銷貨(仟元) 更正前 更正後 12月(當月) 0 190,000 12月(累計) 0 190,000 8.因應措施:更正104年12月資料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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