錸德科技: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4/01 2.公司名稱: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東城能原倒帳,新日光錸德受波及銀行團也是受災戶, 估計總金額超過億元。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對東城能源應收帳款約5,000萬,目前尚未逾期, 且持有足額個人擔保及擔保品,由於東城是EPC(屋頂系統營造廠), 應擁有部分電站所有權,若帳款無法償還,本公司有機會從中獲得 清償,估計東城若跳票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對公司 財務影響有限。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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