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郡科技: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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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及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3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08070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公司債總額為新台幣壹拾陸億元整,每張金額新台幣壹拾萬元,共計壹萬陸仟張。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2年8個月,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到期時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1.3389%,實質年收益率0.5%),將債券持有人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各年度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項下支應。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擴建廠房及購買機器設備。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之說明。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金額美金15,800仟元;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金額新台幣763,300仟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6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277,982,922股,已發行股份金額2,779,829,220元。 一○、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15,161,498仟元(依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104年12月31日合併財務報表計算)。惟本公司係屬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公司,依法適用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4規定,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二百,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之限制。 一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一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如受託契約所定。 一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元大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1號。 一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如證券承銷契約所定。 一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一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一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一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二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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