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環能: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2/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年01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2,041,667股,
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2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028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現經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百分之十,計2,204,167股由員工認購外,
其餘百分之九十,計19,837,5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
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65.089088股,認股率為26.5089088%。若原股東及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者,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2)發行價格:新台幣5.45元整。
(3)增資認股基準日:103年02月16日。
(4)停止過戶日:103年02月12日至103年02月16日。
(5)增資基準日:103年03月05日。
(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03年02月20日至103年02月21日。
特定人繳納期間:103年03月03日至103年03月05日。
(7)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台新銀行建北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8)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9)本次增資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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