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財經】證監會禁止潘明培重投業界十個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13 16:17
財華社新聞中心
證監會禁止潘明培重投業界,為期十個月,由2014年1月9日起至2014年11月8日止。
證監會經調查後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行動。調查發現,潘在2005年6月至2011年4月期間透過他人的證券帳戶進行私人交易活動,並對當時的僱主隱瞞他在有關證券帳戶擁有實益權益及他透過有關帳戶進行的私人交易活動。
儘管沒有客戶因上述交易活動蒙受任何損失,但持牌人隱瞞其在他人的帳戶進行私人交易活動明顯是不誠實的行為。
證監會認為,潘的失當行為令他作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證監會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潘的失當行為持續超過五年,潘承認指控及在證監會調查期間表現合作,以及潘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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