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梁振英: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不設居港年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他指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初步構思是,受惠家庭必須為二人或以上,沒有領取綜援,並有至少一名在職人士,其工時不能偏低,以貫徹自力更生原則。資產方面,政府建議大致沿用申請公屋的限額,而不設居港年期的要求。
計劃以工時和家庭收入分別引入兩級制。如果收入處於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一半或以下,該家庭將視乎工時分級,每月獲發全額基本津貼600元或1,000元。如家庭成員包括兒童或青年,每名合資格兒童或青年將可額外獲發每月全額津貼800元。
他以2012年的數據為例,一個有兩名合資格兒童的四人家庭,如果月入14,400元或以下,而申請人在職並符合工時要求,該家庭將視乎工時分級,每月可獲發合共2,200元或2,600元。未來政務司司長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將會交代計劃詳情。
政府估計,計劃每年所涉的開支約為30億元,超過20萬低收入家庭共71萬人受惠。(bi/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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