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工銀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延後召開105年度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4/19 2.發生緣由:配合母公司轉制商業銀行對外轉投資比例限額須符合規範,本公司擬將證券 經紀業務之營業(包括證券經紀、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信用交易)及財產讓與永豐金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85條規定,訂於105年5月25日上午召開105年度第一次 股東臨時會討論及表決。為符合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停止股 票過戶以及避免停止過戶期間重疊,故股東常會礙難於6月底前召開。 3.因應措施:擬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核准延後召開105年度股東常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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