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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弘勝光電: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自103年1月17日起委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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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股東自即日起辦理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股東登記項目、股票辦理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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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權設定或註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

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504-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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