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媒:momo3台已獲准停播。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2/27
2.公司名稱: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各系統台已獲NCC核准停播 momo3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為強化公司效率化之經營,並評估公司現有之資源設定後,
以經營兩個頻道為最佳的營運組合。
藉透過各系統台向NCC申請停播效率較差之momo3台業已獲准。
經評估減少momo 3台之營運,對本公司整體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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