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廣華: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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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85號地下1樓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柏拉圖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部報表案
(2)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處分資產作業程式」案
(2)投保本公司董事責任險案
(3)投保本公司經理人責任險案
(4)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盈餘分配案尚未決議,待下次董事會議決議後補行公告
(2)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172-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受理期間:103年3月18日至103年3月28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103年3月28日下午5 時前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
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處所:廣華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69巷18號10樓 電話:097572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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