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立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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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1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開會時間:103年06月26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光復南路2號(本公司會議室)
三、停止過戶期間:103年04月28日至103年06月26日
四、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
2.10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暨102年現金增資款運用之報告案
4.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2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討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五、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暨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或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
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公司應公告受理規定擬議如下:
(一)受理時間:103年04月21 日至103年04月30日
(二)受理處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2號(本公司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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