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康科技:補充說明處分紅塔集團(香港)有限公司5%的股權之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1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某某中國人士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原契約終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原預計將紅塔集團(香港)有限公司5%的股權出售。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102年第二季已對投資紅塔全數
提列減損損失46,054仟元(USD1,521仟元)。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紅塔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轉投資公司未取得展延採
礦證,故擬處分之。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買方於103年3月13日來函希望展延合約,但未能取得展延期限,故原合約終止
依原合約沒入訂金。
2、將另尋買主或與原買主繼續協商,如能成交將重新訂定合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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