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消合社盈餘分配給社員並無不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立故宮消費合作社盈餘爭議分配爭議不斷,媒體報導,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利用衍生商品賣錢,盈餘卻進員工口袋,遭監察院糾正,相關單位早在一個多月前就召開會議,決議盈餘應收回,不過到現在卻無聲無息。對此,故宮發出聲明稿指出,故宮消合社盈餘分配並無不法,四月將儘快召開社員大會,針對收回盈餘作出決定。
故宮表示,消合社90年到97年接受故宮委辦,盈餘分配給社員,是依據委辦契約及內政部98年以前的相關函令辦理,並無不法。但98年之後時空環境改變,社會觀感不佳,因此內政部明令要求不能再將委辦盈餘分配給社員。
故宮指出,根據合作社法規定,故宮消合社是獨立的社團法人,所涉及90年到97年盈餘就算索回也是消合社的資產,故宮無法強制扣還,仍然必須由故宮消合社召開社員大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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