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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3/03/1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曾憲政 一般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委任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6.異動原因:依規定一般董事擔任薪酬委員會委員緩衝期將屆,故提出自民國
103年3月19日起辭去薪酬委員一職。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08~103/06/23
8.新任生效日期:尚未委任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曾憲政委員本屆任期至103/03/19。
(2)103/03/20將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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