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后悔權執行難 電商增設不退貨商品清單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消法賦予“后悔權” 電商新增不退貨品類
列“負面清單” 網購不退貨翻倍
關注新消法
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松) 新消法上周開始實施,網購“后悔權”讓網購有了更多選擇。不過,有消費者在退貨時發現,除了新消法中規定的4類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以外,電商紛紛將母嬰用品、美膚化妝品、食品、保健用品等納入不退貨範圍,不能退貨的商品種類要比法律規定的多出1倍。
發現 增“負面清單” 不退貨商品增加
“不是可以7日無理由退貨嗎?退的時候才發現,人家自有一套規定,沒轍。”最近網購了不少嬰兒用品的“準媽媽”王女士發現,本可以享受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商家執行的標準卻不一樣。
王女士,自己看到新消法規定有4類商品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但電商紛紛在此基礎上增設“負面清單”,不退貨種類翻倍增長。
上午,記者在京東、亞馬遜、淘寶、蘇寧易購、1號店等多家電商網站查看,發現電商均有不能退貨商品的清單,除了新消法規定的4類商品,許多電商還新增了一些品類。
比如京東商城,美容化妝品、食品飲料、保健用品、母嬰用品被不同程度劃定在“負面清單”中。
“這些商品屬於特殊商品,您如果退回來,我們再銷售給其他客戶,這對下一個客戶也是不安全的。”對於為何擴充不退貨範圍,京東商城工作人員如此解釋。
電商增設“不退貨”名單
亞馬遜:食品類、美容化妝品類、個護健康類、合約手機、售價高於500元的鐘錶類商品、售價高於300元的珠寶首飾類商品等
1號店:食用類、貴重類、個人護理類、貼身類、虛擬類等
京東:珠寶首飾及個人配飾類、食品、保健品、個人護理用品、貼身用品、化妝品、虛擬商品等
蘇寧易購:虛擬類、代金券、團購、服務類、藝術品及收藏品、奢侈品、售價高於500元的鐘錶商品、售價高於300元的珠寶首飾類商品、美妝類、食品保健類、寵物類、母嬰類、健身器材類等
法 提前約定不退貨 需分類
經常網購、對新消法略有研究的市民何先生:“新消法規定,可以約定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品。現在電商約定完了,這也不能退,那也不能退,消費者該怎麼辦?”
他認為,應細化細則,對可退貨的商品進行進一步規定,才能避免部分電商“鑽空子”。
中消協律師團長邱寶昌表示,按照新消法條款,商家提前約定且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將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但商家不應隨意進行約定。
“如果照這樣講,那任何一款商品我都可以提前約定,是不是所有商品都不退貨?這樣將對消費者造成損害。”邱寶昌認為,商品應按情況進行分類。
“哪些符合條件可以提前約定,哪些不能提前約定。新消法實行一段時間后,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進一步的跟進。”他。文/記者 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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