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徽: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超過4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6.發行價格:
(1)公開申購配售: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以下簡稱「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
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
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
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由董事會依「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第六條予以
調整。
(2)詢價圈購:依「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向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詢價圈購約定書及承銷契約時,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
平均股價之九成。實際發行價格於詢價圈購期間完畢後,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由董事
會依「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第七條予以調整。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
認購部分,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
(1)若採公開申購方式: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15%予員工優先認購外,
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其餘餘75%~80%由原股東
依認股基準日之持股比例認購。
(2)若採詢價圈購方式:除依公司法第267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15%由員工認
股外,其餘85%~90%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
權利,並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承銷。
(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1)如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
(2)如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若認購不足或放棄
認購部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大營運規模、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體質
及中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如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須經股東會同意。
(2)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
行計畫之事項,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之核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
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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