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普建設:澄清經濟日報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30
2.公司名稱: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經濟日報第C7版報導:值得注意的是,宏普首中有兩筆商辦案.....,若兩案
全數完銷,以宏普股本約32億元估算,兩大商辦案對公司EPS貢獻至少3元起跳。
7.發生緣由:係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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