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港交所股本證券與定息產品及貨幣聯席主管陳秉強今日表示,“滬股通”機制下投資者可以在香港做“?展(Margin)”買賣內地A股,但他提醒投資者要留意有關法規和稅務問題,港交所及香港監管機構未來會再向市場解釋。至於內地的相當於“?展”的“融資融券”由於采用中央管理機制,故不會為內地資金南下的“港股通”提供“?展”安排。
港交所強調,滬港通的投資上限總額是指“淨買入額”,而並非以總交易額來計算,即買單減去賣單,如果觸及上限則不能買貨,但沽貨則不受此限制,所以不存在因到限額而令內地投資者不能沽貨的情況。
(B)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中國網 (http://www.finet.com.cn)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FINT[PFSTBMX,51,5106]
X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