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資訊申報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罰款。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電子書申報資料錯誤,核有違反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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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電子書申報資料錯誤,核有違反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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