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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周二宣布,決定延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
商務部認為,如果終止原反傾銷措施,原產於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發生,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再度發生。故決定自2013年2月6日起,繼續按照商務部2007年第8號公告、2011年第16號公告公布的征稅範圍和反傾銷稅稅率對上述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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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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