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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9
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示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8頁,
修正內容如下: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原係於大陸由我國政府與民
間合資各半之事業,民國37年時局變化,大部份股東滯留大陸,
無法在臺依公司法召開股東會。經濟部於民國41年奉行政院核備
成立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目前管理委員會包含
2-6位民股代表及8位官股代表,主任委員由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兼任。
6.因應措施:修正後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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