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采光電:本公司公告火災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所處地區於102.07.25凌晨二點左右發生小型火災
3.處理過程:火勢已迅速撲滅,並無人員傷亡
4.預計可能損失:本公司並無重大財務損失,但實際金額尚待估計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本公司資產均有足額保險,待鑑定結果計算理賠金額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待火災事故發生原因確認後,再提出相關改善及防範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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