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解套!8月底公告上線 年底推出管理專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方支付政策獲共識,行政院政委張善政今(7)日表示,金融業者提供網路儲值機制,非金融業者則沿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也可做,8月底公告上線;但是該管理條例「穿起來可以穿,不是百分之百合身」,所以年底會由經濟部召集、金管會協助,另訂管理專法。
行政院今召開第三方支付專案會議,行政院長江宜樺拍板,會後由發言人鄭麗文主持記者會,張善政、經濟部長張家祝、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明。
張善政說明第三方支付套用電子票證管理的3點迷思,他指出,網路儲值是電子票證的一種,因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不可直接兼營電子票證發行,所以讓第三方支付業者另外成立一家公司,「結就可以解了」。
張善政進一步說,儲值業務通常用於C2C,所以只適用於買方,賣方不需要用儲值戶頭收受貨款,即可解決票證資金移轉的問題。
張善政表示,C2C的賣方沒法成為特約商店,第三方支付業者才是電子票證真正的特約機構。「釐清這幾點,電子票證就可以直接套用了」。
關於「消費者保護」和「洗錢防治」的配套措施,張善政說,已有「消保法」和「洗錢防治法」規範,釐清第三方支付業者的主管機關就可以了;「儲值」跟「金流」部分,也就是電子票證管理,是由金管會主管;第三方支付的「代收代付」和「交易確認」部分,主管機關是經濟部。
記者詢問,消費者是否需要設置讀卡機,張善政說,現在有子法「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規定,超過千元時要採用晶片卡、實體卡或動態密碼產生器,而動態密碼產生器通常是軟體,「軟體技術強度已足夠」。
張善政還說,「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相關行政命令,目前並無即刻修訂之規劃,將待實施一定期間,參考消費者每次購物金額的多寡、買家加值的頻率,累積足夠實務經驗與案例後再行檢討;「所以近期單戶儲值金額將維持1萬元的上限,業者資本額維持3億元」。
張善政也強調,「扶植產業要在合理的範圍」,外界常拿中國大陸「支付寶」來比,但大陸金融體系不比台灣完整,所以支付寶可以做的事,將來台灣不一定都可以做;例如「餘額保」,把餘額拿去買基金,在缺乏專業管理之下,消費者會放心嗎?
另外,行政院新聞稿補充說,第三方支付只是電子商務眾多環節的一環,目前除已責成經濟部著眼電子商務整體發展規劃專法或綱領外,近日媒體所載我與對岸協商我方電子商務網站遭大陸遮蔽乙事,亦為另一項重要推動項目,其影響所及將不亞於開放第三方儲值業務,亦值得各界關注支持。未來政府將持續推動網路產業發展環境升級,積極排除國內及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發展瓶頸,以帶動電子商務創新及國際化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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