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泄密者藏身香港 美議員促引渡受審 考驗中美關係
鉅亨網新聞中心
洩密者:29歲的美國前中央情報局(CIA)人員、國防承包商僱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近日大爆美國政府全面監控國民通訊的消息人士原來正藏身香港,他是29歲的美國前中央情報局(CIA)人員、國防承包商僱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昨(10)日斯諾登主動公開身分,聲言揭露監控黑幕是為了「捍衛全球人民基本自由」,來香港是因為相信「香港支持言論自由及政治異見人士的權利」,特區政府會「反抗美國的支配」。他希望最終可獲北歐國家冰島提供政治庇護。美國眾議院國土安全小組主席彼得.金(Peter King)要求把他引渡回國受審,但今次事件涉及敏感政治問題,隨時上升至外交層面,考驗中美關係。
香港《明報》報導,斯諾登目前去向不明,美國《華盛頓郵報》昨稱,他透露自己藏匿在港島中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的「中情局陣地」附近一間酒店,但尖沙嘴Mira Hotel(舊稱美麗華酒店)昨證實斯諾登曾入住,昨天已退房。港府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所有個案均會按特區法例處理。
英國《衛報》網站上載在香港一間酒店專訪斯諾登的片段,戴眼鏡、蓄短鬍子的斯諾登透露自己是設備分析師,受僱於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承包商布茲艾倫(Booz Allen Hamilton),可接觸NSA電腦系統的最高機密。他在夏威夷辦公室取得美國政府截取電訊商Verizon用戶通話資料,以及透過PRISM計劃監控google、facebook等九大科網巨企業伺服器的證據,提供給《衛報》與《華盛頓郵報》。
斯諾登稱,他在曝光監控內幕前,經歷漫長思想掙扎,他知道泄密面臨的風險,但看到密件引發外界關注,感到很值得,「即使只能短暫揭露主宰世界的美國秘密法律、不公平特赦和行政極權,我也感到滿意」。他強調並非想對抗政府,只是痛心當權者漠視國民福祉,又相信美國政府會盡一切辦法拘捕他,「沒想過可以重返祖國」,認為面前任何選擇都對他「不利」,但不打算長期匿藏。他透露,香港只是中途站,最終希望獲「重視網絡自由」的冰島提供政治庇護。冰島政府昨日則表示,斯諾登若欲獲庇護,必須親身到冰島申請。
有美國專家質疑斯諾登為何逃來香港,因為中美雖無引渡協議,但香港與美國可互相引渡不涉政治的疑犯。休斯頓引渡法專家麥克納布(Douglas McNabb)說,由於斯諾登已承認泄密責任,美國可輕易提出引渡的理據,斯諾登只能辯稱事件屬政治問題,並非刑事案。
包括眾議院國土安全小組主席彼得.金在內的多名共和黨國會領袖,要求引渡斯諾登回國受審。他說,「倘若斯諾登真如其他所說泄漏機密,美國政府必須以最嚴厲法律起訴他,並盡快展開引渡程序。」
英國《金融時報》分析,斯諾登主動現身,令中美關係再面臨考驗,中方情報部門會有意向斯諾登套取情報,但中方亦不欲被視為包庇泄密者。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沈旭暉稱,雖然今次事件的性質,與美國對中國關於網絡安全的指控並不相同,但外界仍將藉此得出美國在網絡監控與安全問題上雙重標準的印象,這將令中國在這場爭議中增加話語權。
中國政府仍未回應事件,白宮與中情局則拒就事件置評。
正出訪美國紐約的特首梁振英,原定昨晨出席紐約香港協會早餐會後,與紐約市長彭博會面,但紐約方面臨時通知,會面要再作安排(reschedule)而告吹,並無提及原因。據知情人士所知,會晤取消與斯諾登泄密事件有關,因為美方認為現時是敏感時刻,彭博與梁會面,必會引起當地傳媒高度關注,會向梁及彭博追問回應,所以為免尷尬,取消會面。
有關會面原已邀請傳媒出席,據知當地記者亦準備針對泄密事件提問。消息人士指梁振英不擔心記者提問,但處理事件的主動權始終在美國政府,港府現時角色有限。梁在昨晨與美國商界會晤,亦到訪紐約證券交易所,獲邀主持收市敲鐘儀式。
曾任保安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說,香港及美國已簽署兩項司法互助協議,香港對斯諾登而言並非「避風港」,應是離港才安全。但據該兩項協議,涉事者所犯須為刑事罪行才受理,此外亦須豁免「政治罪行」,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這次事件較難以刑事罪為提控理由。
葉劉淑儀說,港美簽訂「移交逃犯」及「刑事事宜司法互助」協議,對斯諾登來說,香港並非法律真空地也不是「避風港」,若然犯下刑事罪行,法理上美國可要求港府把斯諾登移交美國。(接下頁)
[NT:PAGE=$]
不過,葉太稱,按兩地協議,移交罪犯須符合既定準則,涉案者干犯的必須是刑事罪,而相關行為在港亦屬刑事罪才符合協議。但若所犯的是政治罪行,便不符合司法互助協議,不得移交。美港兩地,例如入侵電腦、黑客等活動,可能違反刑事罪行。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是否屬政治犯罪須由法庭決定,最大可能是以「間諜罪」及「竊取國家機密」入罪,但本港沒有「間諜罪」,亦未見「竊取國家機密」的刑事案例,難以刑事罪行作為提控理由。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說,美國提出引渡要求後,涉事人仍可向聯合國駐港難民專員公署申請為政治難民,獲批准後,港府不能將其遞解出境。
時事評論員林和立稱,泄密事件令奧巴馬政府尷尬,相信會要求把斯諾登引渡回美,「無可能不理這件事」。但他認為,斯諾登年紀較輕,職級也低,所得情報亦未至於非取不可,他對中國而言「不是好有價值」,估計中方不會因此與美國抗衡,予以政治庇護;若美方要求引渡,則要視乎美方及斯諾登的理據,由本港法庭判決。
根據港美簽署的「移交逃犯」及「刑事事宜司法互助」協議,美方可要求香港協助逮捕涉事者,但兩協議內含限制引渡的條件,法例第503F章《逃犯(美利堅合眾國)令》第六條,若逃犯所犯罪行屬「政治性質」,「則不得把有關逃犯移交」。第525F章《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美利堅合眾國)令》第三條提出兩項協議不適用的情,一是「協助要求會損害香港的主權國政府(即中國)的主權、安全或公共秩序」,二是「被(美方)指構成刑事罪行的行為,在被要求方的管轄區(香港)發生,並不構成刑事罪行」。
香港《文匯報》綜合外電消息,29歲的斯諾登現受僱於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外判商之一博思艾倫。他在前日曝光的受訪片段中表示,明白揭露NSA這種勢力龐大情報機構的機密是非常危險,但為捍衛「人們的私隱和基本自由」,且對歐巴馬繼續推行前總統布希的監控政策感到失望,於是挺身而出。
他解釋,NSA構建了一個讓它可截取幾乎任何資料的系統,這讓絕大部分人的通訊資料被隨意存取,包括電郵、密碼、電話紀錄及信用卡等資料。雖然不是任何分析員都能接觸所有資料,但像他一樣的人,只要有個人電郵地址在手,就可查探普通人、聯邦法官乃至總統的資料。
斯諾登稱「香港擁有強大的言論自由傳統」,是世上少數能抵抗華府強權的地方。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克拉珀批評,斯諾登的行為對國家諜報能力造成巨大破壞,又舉出2009年被搗破的紐約地鐵炸彈陰謀,指截取資料有助維護國家安全。
鑑於美國司法部已展開刑事調查,斯諾登估計,當局將以違反《間諜法》的罪名拘捕他,與「維基解密」案的士兵曼寧一樣。他表示,希望如冰島等重視網絡自由的國家能為他提供政治庇護。冰島的新聞自由關注組織「國際現代媒體協會」(IMMI)指斯諾登尚未求助,如有需要將盡力幫助他,並安排與內政部部長會面。
斯諾登上月底拋下在夏威夷的優渥生活,包括年薪20萬美元(約155萬港元)的工作、家人、朋友及女友,將最後一批機密資料備份後,向僱主請病假後來港,臨行時沒告知女友去向。他談及家人時特別感觸,指唯一害怕就是當局會傷害他們。
專家分析,情報機關近年致力打破與政府共享情報之間的隔閡,令接觸到高度機密的公務員及外判商大增,變相增加洩密機會。
洩密時序
5月20日:前中央情報局(CIA)技術員斯諾登帶同機密資料抵港,準備一舉揭發華府廣泛監控行動
6月5日:《衛報》披露美國國安局(NSA)透過法庭密令,從電訊商Verizon收集數以百萬美國用戶的電話紀錄
6月6日:《衛報》及《華盛頓郵報》報道,NSA及聯邦調查局(FBI)透過「稜鏡」(PRISM)行動,直接從9大互聯網公司的伺服器截取網上通訊資料
6月7日:《衛報》指美國總統奧巴馬曾要求情報部門起草名單,列出有機會向美國發動網絡攻擊的國家
6月8日: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克拉珀指洩密事件造成的影響好比「撕心裂肺」
6月9日:《衛報》在斯諾登同意下公開其身份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