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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5698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債利率﹕本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年利率1.29%,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五年分別還本二分之一。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以營業收入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七、前已募得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13,000,000千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面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股份金額為新台幣60,000,000,000元整(含員工認股權憑證2,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金額為新台幣34,208,328,270元整。(截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37,709,023千元。(截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一、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無。
十三、承銷機構名稱:無。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本公司債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無。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 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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