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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01年9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0,000,000元,本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10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5319號函通知生效,並於101年12月28日申請延長募集期間3個月至102年4月25日,已經金管證發字第1020000101號函准予備查。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3.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積體電路。
(2)各種半導體零組件之研究發展、設計、製造、銷售。
(3)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新台幣肆拾億元,分為肆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得分次發行之。本公司得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在前項股份總額內保留伍佰捌拾萬股為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股份,授權董事會視業務需要分次發行之。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研發二路18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76年5月4日,第20次修訂於民國101年11月20日。
(七)、公告方式: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八)、本次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51,320,590元,計195,132,05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計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2,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2,5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2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70,132,059股計算,每仟股暫訂可認購117.555股。
(2)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3)發行價格:暫訂以每股4元折價發行,惟向金管會申報案件時之暫定發行價格及俟主管機關通過後之實際發行價格,將依「證券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訂定,並授權董事長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市場狀況後共同議定。
(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代收股款機構:於簽訂合約後另行公告。
(十二)、專戶存儲價款機構:於簽訂合約後另行公告。
(十三):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日期:
(1)認股基準日:102年4月16日。
(2)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4月11日。
(3)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期間:102年4月12日至4月16日。
(4)股款繳納期間:102年4月19日。
(十五):主辦承銷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
(十六):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七):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十八):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其他說明: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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