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瑞軒:澄清有關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6-19 12:21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20及經濟日報C32.報導日期:102/06/193.報導內容: ----下半年業績將較上半年成長五成。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此為媒體參酌公司股東會之營運報告內容及營運規則所推估,非本公司發佈之新聞,故不予評論,一切資訊以本公司公告申報為準。6.因應措施:依證交所要求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承業醫:公告本公司分派101年度現金股利事宜下一篇上海商銀: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九十六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第二十三次付息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