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談斯諾登事件:美互聯網公司扮演了什麼角色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9 18:15
蘇文洋
“斯諾登事件”不僅是美國政府的一次嚴重危機,更不僅是美國中央情報局、國家安全局的一次嚴重危機。同時,也是美國互聯網公司的一次嚴重危機。
面對信用破的嚴重危機,面對“賊喊捉賊”、雙重標準、侵犯言論自由和公民隱私權等國際社會的指責和質疑,美國人大耍“危機公關”的手腕。所有研究“危機公關”的人士,收集一下近期來的新聞報導和相關材料,可以從中找到很多自愧弗如的“葵花寶典”。
且看美國互聯網公司在“斯諾登事件”發生的“危機公關”案例——
美國電信業已經幾十年如一日為美國中央情報局、國家安全局服務,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國際社會,這是盡人皆知的事情。但是,美國的所有大型互聯網公司都在為中央情報局提供服務,過去一直只是人們的懷疑,而隨“斯諾登事件”的曝光,終於浮出了水面,大白於天下。
根據“美國國家安全局”代號為“稜鏡”的大規模監視計劃,美國各大互聯網公司要秘密向其提交包括電子郵件、照片、視頻、聊天服務、檔案傳輸、存儲數據、登錄及視頻會議等信息。
最初披露該秘密計劃的媒體報導稱,美國國家安全局擁有某種秘密途徑,可以進入微軟、雅虎、谷歌、臉譜、美國在、Skype、蘋果、Paltalk和YouTube等公司的伺服器。換句話說,美國的9大互聯網公司同時也都是美國政府部門下面的“情報公司”、“特務公司”。
所周知,中國的聯想、華為等企業到美國賣點電腦和互聯網設備,都在美國遇到各種障礙,受到重重刁難,理由之一就是有“政府背景”或其他子虛烏有的背景。美國互聯網公司多年來一直為美國情報部門服務,卻長驅直入中國和世界許多國家,這無論如何也是一件無法自圓其說的不光彩行為。
據法新社華盛頓6月8日消息,“服務提供商——谷歌、雅虎和臉譜等互聯網巨頭——也作出了反擊,堅稱它們沒有向政府提供直接獲取客戶數據的權限”。多麼妙的辯護詞!它們迴避了向美國政府提供情報的實質,而稱自己沒有“提供直接”情報的權限。原來,美國還有一個“聯邦秘密法院”。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詹姆斯·克拉珀在一份公開聲明中稱:政府必須向一個聯邦秘密法院提出把個人或機構作為監視目標的申請,經批准后才可以向服務提供商發出要求。這也就是說,美國的互聯網公司不是主動向政府提供情報,政府是通過“聯邦秘密法院”批准后要求服務提供商提供情報。如此解釋的目的,無非就是把政府與互聯網公司狼狽為奸的“通姦”行為,對外向公描繪成互聯網公司只是“被動者”而已。政府雖然是“主動者”,但也是依法行事。問題是美國的聯邦秘密法院難道不是為美國人和美國利益服務的組織機構嗎?對美國人和美國利益有好處而對世界其他國家的人和他國利益有傷害的事情,美國聯邦秘密法院能夠秉公執法嗎?美國人通過秘密法院授權美國政府和美國互聯網可以監視全球所有國家和人民,未免太離譜了吧!美國的互聯網公司在“稜鏡”計劃中,無論主動還是被動,無論權限大小,都扮演了“作惡者”的角色,任何自我辯護和“反擊”都是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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