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華和順悉數行使超額配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19 11:10
本公司宣布,獨家全球協調人已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代表國際包銷商悉數行使超額配股權,涉及60,000,000股股份,占全球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的15%。本公司將按全球發售的發售價每股股份3.18港元(不包括經紀傭金、證監會交易徵費及聯交所交易費(如有))出售超額配股股份。
本公司宣布,獨家全球協調人已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代表國際包銷商悉數行使超額配股權,涉及60,000,000股股份(「超額配股股份」),占全球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的15%。
本公司將按全球發售的發售價每股股份3.18港元(不包括經紀傭金、證監會交易徵費及聯交所交易費(如有))出售超額配股股份。超額配股股份將被用於補足國際發售的超額分配。
超額配股股份已獲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準上市及買賣。
於緊接及緊隨出售超額配股股份前後的本公司股權架構如下:
A. 緊接出售超額配發股份前
股東 股份數目 占本公司
已發行股本
概約百分比
(%)
Cross Mark 547,061,863 34.19
WP X 327,148,418 20.45
Right Faith 232,256,544 14.52
Sparkle Wealthy 93,533,175 5.84
公眾股東 400,000,000 25
總計 1,600,000,000 100
B. 緊隨出售超額配發股份後
股東 股份數目 占本公司
已發行股本
概約百分比
(%)
Cross Mark 547,061,863 32.96
WP X 327,148,418 19.71
Right Faith 232,256,544 13.99
Sparkle Wealthy 93,533,175 5.63
公眾股東 460,000,000 27.71
總計 1,660,000,000 100
本公司因發行及出售超額配股股份的所得款項凈額約184百萬港元(不包括經紀傭金、證監會交易徵費及聯交所交易費),將供本公司按比例用於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所載相同用途。
本公司會持續遵守上市規則第8.08 (1) (a)條有關公眾持股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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