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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28 2.增資資金來源:104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87,196,686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871,966,86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1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之股票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整股,並於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其放棄拼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 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集團規模擴充及轉投資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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