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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電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5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新增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0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楠梓加工區管理處莊敬堂)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正「公司章程」案。 (2)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二)報告事項: (1)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0四年度決算表冊。 (三)承認事項: (1)一0四年度決算表冊案。 (2)一0四年度盈虧撥補案。 (四)選舉事項: (1)選舉第16屆董事(含獨立董事二席)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其他相關議案及如有符合規定之股東提案議案擬於股東常會開會四十 天前另行公告。 (二)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5年4月24日起至105年6月22日止為股票 停止過戶起迄日期,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因105年4月23日適逢假日 ,務請於民國105年4月22日17:0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 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105年4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 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於當日前往出 席股東會。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持股滿壹仟股(含)以上之股東 ,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6636-5566)。 (五)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及受理期間自105年4月11日起 至105年4月21日17時止,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 會計部 (地址:高雄市楠梓加工區中三街9號 電話:07-3613131 分機 68558)。 (六)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5年5月23日起 至民國105年6月19日止,行使平台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e票通」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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