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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宏達電:應證交所要求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05 2.公司名稱: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詳媒體105年5月5日之報導。 7.發生緣由: 為未來發展創新科技做準備,本公司設有100%持有子公司萬物科技。 此組織架構調整並不影響公司財務及業務進行。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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