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貿聯:公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簡稱:貿聯二,代碼:36652)行使債券贖回權暨終止上櫃 之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13 2.公司名稱:BizLink Holding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簡稱:貿聯二,代碼:36652)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 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貿聯二,代碼:36652) 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定105年7月18日終止櫃檯買賣之相關事宜。 (一)本公司發行之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貿聯二」, 代碼:36652),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本債券於發行滿一個月之 次日(西元2014年8月31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西元2017年6月20日)止, 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 (105/3/30~105/5/13)超過當時本債券轉換價格(124.10)達百分之三十(含) 以上(161.33元)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發給債權人 (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 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 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 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十條停止轉換期間),且函請櫃 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全數收回流通在外 之本債券。 (二)依「貿聯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訂定債券收回相關事項如下: (1)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收回期間:105年6月16日至105年7月15日 (證券商受理期間:105年6月15日至105年7月14日,請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 (2)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5年7月15日 (3)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5年7月18日 (4)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5年6月16日 (5)債券收回價款及發放日期: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並統一於105年7月22日 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支付予各申請人,匯費(郵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三)債券收回手續暨應備文件: 因本轉換債為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請攜帶1.證券存摺 2.集保帳戶印鑑,至 原交易證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127表單 (註明贖回)辦理債券收回手續即可;交易證券商於收件後會向台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收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至原交易券商 辦理債券贖回手續者,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債。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 2371-165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05年4月17日至105年6月15日因適逢股東常會本轉換債停止轉換期間,債券持 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普通股,請於本轉換債停止轉換訖日(105年6月15日)至債券 收回基準日之前一營業日(105年7月14日)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轉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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