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地雅: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15
2.公司名稱:愛地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
6.報導內容:
1.愛地雅斥資500萬美元越南設廠。
2.預期今年可望維持2014年合併營收50億元、EPS0.8元的水準。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投資500萬美元於越南設廠,已於2016/06/14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核准在案。
2.對於本公司2016年營收及EPS可望維持2014年之水準,純屬媒體善意臆測及推論
報導。有關2016年營收及EPS之相關財務數字,應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
為準,特此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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