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這些購房票據千萬不能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6 14:20
買房過程繁瑣,開具的購房票據也是五花八門,由於沒有保管好票據導致後續很多事情不能順利進行的案例也並不少見,那麼,究竟哪些票據不能丟,不妨看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這些。
購房應該留存購房發票、契稅票、物業費發票、供暖費發票、購房合同等,這些單據是繳稅、過戶等環節的重要憑證。
1、購房發票是非常重要的購房憑證,但許多人對它沒有足夠的重視,發票丟失之後不能補辦,只能去房屋登記大廳查看檔案或者聯系開發商辦理相關事宜。但是以後用到它的地方卻非常多,第一,提取公積金的時候需要購房發票。第二,辦理商業貸款的時候需要購房發票。第三,將來出售房子的時候需要使用購房發票。如果真的遺失發票,花時間開證明可能「得不償失」,因為提供發票後營業稅可能較少,但個稅可能要繳納更多。
2.契稅票即契稅完稅證明,在二手房買賣中十分重要。契稅票用途主要有以下幾點:在繳納個稅或者增值稅時,需要用原房主契稅票核實房屋原值;有時候根據契稅票填發時間判斷房屋年限;新房主則需要用契稅票辦理過戶。契稅票丟失後,需要購房人本人攜帶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去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契稅繳稅檔案,將契稅票復印並加蓋公章。
契稅票丟失也是不可以補開的,但是可以到稅務部門辦理契稅繳納證明,效力是等同的。辦理要經過以下流程:通過不動產管理局查詢契稅繳稅檔案;通過不動產管理局開具契稅票復印件;契稅票復印件加蓋公章。
3.物業費、供暖費發票這兩類票據,應保留好,不僅可以作為維權的憑證,還可以在房屋出售時,讓相關手續更加順利地辦理。
4.購房合同如果購房合同丟失,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如果購買的是期房,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房地管部門查詢。
房產是大事,以上介紹到的票據還需悉心保管,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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